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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毕力格,男,1949年10月生,蒙古族,内蒙古乌审旗乌审召人。1968年8月参加工作,1975年开始戏剧创作,1983年后任专业剧作家。曾供职于鄂尔多斯市文艺创作研究所,职务副所长(已退休),一级编剧、一级作词,是鄂尔多斯市戏剧家协会主席、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常务委员、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。
姓名:齐毕力格
笔名/艺名:呼和腾格力
性别:男
民族:汉族
出生日期:1949年10月
政治面貌:中共党员
工作单位: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(退休)
文化程度:大专
单位职务: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(退休)副所长
职称:一级编剧, 一级作词
体制情况:体制内
会员现状:在职
所属机构:戏剧家协会
艺术成就:
内蒙古自治区“萨日纳”艺术奖、“五个一工程奖”、“全区专业文艺会演”金奖和“全区乌兰牧骑艺术节”特别奖。《银碗》剧荣获全国“五个一工程奖”和“孔雀奖”,也曾荣获第二届世界蒙古戏剧艺术节最高纪念奖。民族风情歌舞集《敖包相会》参加波黑国际民间艺术节,荣获评委会特别奖和特别创作奖。
艺术信息:
戏剧
教育经历:
至
工作经历:
至
获奖信息:
艺术门类 | 作品名称 | 获奖时间 | 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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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:
<p>齐毕力格,男,1949年10月生,蒙古族,内蒙古乌审旗乌审召人。1968年8月参加工作,1975年开始戏剧创作,1983年后任专业剧作家。曾供职于鄂尔多斯市文艺创作研究所,职务副所长(已退休),一级编剧、一级作词,是鄂尔多斯市戏剧家协会主席、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常务委员、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。从事戏剧创作35年,先后创作《毕业新歌》、《森吉德玛》、《正路》、《乌仁都西之恋》、《心中的绿叶》、《乌仁都西之歌》、《没有完结的故事》、《用眼泪写的故事》、《罕塔日玛》、《银碗》、《零点的钟声》、《鄂尔多斯婚礼》、《草原之星》、《鄂尔多斯贵族婚礼》、《鄂尔多斯•蒙古大婚》、《敖包盛会》、《牧马人之歌》、《我的鄂尔多斯》、《红旗飘飘》、《陪你一起看草原》和《难忘鄂尔多斯》等40多部蒙汉文学剧本。其中《乌仁都西之歌》、《罕塔日玛》、《银碗》和《鄂尔多斯婚礼》,先后荣获。1995年,出版发行个人剧作选辑《草原之星》一书。</p><p><br/></p>